討論:實驗教育政策及修法公聽會
出自六年制學程
丁志仁 2021.08.13
實驗教育其實差別還蠻大的
目前台灣的實驗教育,依性質分,大致可以分為四個群落:
- 引進外國的另類教育:常見的有華德福、蒙特梭利、瑟谷學校、耶拿計畫、KIPP 與 KIST、Nel Noddings(關懷倫理學)、Eco School、SDGs、里海(Sato-umi)…
- 尊重父母與家庭的多元文化與多元信仰:如原民教育、聖經讀誙、福智教育。由於台灣已將兩公約國內法化,而兩公約的立場是「只要符合國家所規定或認可最低教育標準,父母有透過非公立學校,確保子女接受符合其本人(子女)信仰之宗教及道德教育之自由。」但是「洗腦式」的宗教教育和道德教育不能辦;「支持黨專政」的教育不能辦;「脫離社會」的教育不能辦;敵視其他族群與社群的教育不能辦;提倡侵略的教育不能辦。
- 增強學生的自主學習:不管是學校還是非學校,母法都要求實驗教育必須以「學生中心、多元智能、適性學習」,這就引導出以「自主學習曲範」為方針的辦學團隊。
- 逃避法令規範:
- 部分補習班來申請實驗教育,但仍以應試教育為課程目標。
- 部分財團來申請機構實驗教育,以規避《私立學校法》。而且以一財團多機構的方式提出申請。
- 部分高中學校和老師叫學生去申請實驗教育,去拼學測和指考。
- 部分國中小誘導特殊學習需求的學生去申請實驗教育,規避自己的照顧負擔。
- 打著政府推雙語國家的愰子,沒有特定教育理念,以雙語教育或國際教育的名義申請實驗教育,謀求增加招生號召力。
對本日討論的回應
一、絕對不要實施「實驗教育師資通用型國家證書」
- 可以針對 KIST 、華德福等已經表達要求公立學校教師證書的部分單獨處理。
- 實驗教育的樣態太多,不可能「師資通用」。尤其還有很多「逃避法令規範」的實驗教育,搞「實驗教育師資通用」等於是幫他們「打洞」,加速台灣實驗教育的崩壞。
- 目前已經知道的是:尚無可以培養適應「自主學習典範」老師的師培大學。
- 「自主學習典範」旨在培養「土雞型的下一代」,用以取代傳統的「飼料雞典範」,要這樣子做首先老師就先要是「土雞」,把「飛鳥、走獸」馴化成「家离、家畜」,不利於「自主學習典範」的發展。
二、對實驗教育的補助可以增加,但不能走向「教育券」的概念
- 在計畫型補助方面,可以全面檢視目前321項「教育部補助要點」,儘可能放寬申請資格,讓實驗教育的學生也能申請。
- 在加強審議的前提下,可以提高對學校實驗教育和機構實驗教育的補助基準。
- 在上世紀六○年代傅里曼倡議教育券以來,實施教育券的結果,通常是拉大高、低社經階層受教機會的落差。
- 公立學校是因為對全民「零拒絕」,所以才得到政府全面的財政支持,其他如果想要得到類似財政地位的教育系統,也應該對全民「零拒絕」。而實驗教育現實上是可以挑選學生的。
對實驗教育發展的三大倡議
一、找體制學校內的自願教師,提供「自主學習帶領」培力
- 在不要求全校申請轉型為實驗學校的前提下,於校內推動自主學習課程計畫。
- 以 108 課綱校訂課程為範圍,推動校內的微形自主學習課程計畫,但之前須先培力一部分體制內的老師。
- 要能成功,必須要部分的地方局處長開綠燈。
- 效益是民眾不須要付昂貴的學費,子女即能得到自主學習典範下教育空間。
二、扶持「跨校選修」機制,幫助體制學校與實驗教育一起走向「開門辦教育」
- 把台灣變成一個沒有屋頂的大學校。各地的學習資源都納入 GIS 系統中。
- 請學校不要把自己想像成「城堡」,只想往城內搬糧草。請學校把自己想像成「浮在資源海洋上的浮島」,用軟管向「資源海」中不斷汲取營養幫助學生學習。
- 同學們至少有一半的課,是和自己志趣相投的人小當同學。
三、集合政府和民間的力量,共同發展「實驗教育」的社群評價機制
- 「千里之堤,潰於蟻穴」,台灣的實驗教育體系如果會垮,首先將垮於審議環節。法律假定審議環節會把關,真實場景中,把關的功能十分有限。
- 處理此事,需要運用民間的社群去進行多元評價,而且增加資訊揭露,讓陽光比現在更多地照進現場。
公聽會簡記
目前缺少自主學習師資 實驗教育的補助可以增加,但避免用教育券的方法。
啟心 台北市實驗教育中心提供了許多協助,可以推行到其他縣市。 台北市獎補助計畫有助於實驗教育的進行。 提議:
- 學校場地,實驗教育適合在學校校園裡進行
- 真正可使用設籍學校資源
- 自學計畫審查審查標準不一
- 提前告知要求審查重點
運算思維
- 教育經費
- 尋找場地(學校場地),受到學校或學校家長的反對。希望相關單位能協助使用學校場地。
- 機構實驗機構提早解散,無任何法令得到要機構續辦(計畫申請手3年,2年後決定停辦)。
人智學教育基金會(慈心華德福)
- 從公辦民營角度
- 對學校定義(公立、私立),教育發展重點、經費
- 容易掉入二元對立的溝通狀態,希望教育部提供溝通管道、平台
- 希望舉辦委託私人辦學的修法諮詢-修法
- 師培:提議試行課程合作方案
- 公務人員訓練
保障教育選擇權聯盟
- 地方政府籌辦態度不一
- 應保障人民受「實驗教育」的權利
- 承辦人工作量過大、流動率大
- 各地方政府應該認真辦理實驗教育業務
- 學費補助:高中自學生/國中小
政大
- 教育審議:審議品質不在於設基準,而在於如何選到適當的委員。
- 實驗教育師資:合格師資明顯不足。
- 師培:開於現有師培體制提出有創意的師培課程,實驗教育教育學程
- 廣開認證機制。經過一定訓練後有資格參加教檢。晋用:國家不甘涉。
- 非學經費:已造成階層化的現象,義務教育掛籍在學校,但卻視而不見。
- 地方政府應開始思考,非學學生也應該享有資源,制度上如何設計待討論。
- 實驗教育也應該可以依補助要點申請補助
澴宇
- 場地使用不足,餘裕空間使用
- 資金補助
- 評鑑制度:審查機制變成輔導、支持機制
- 升學制度:多元入學、升學名額
臺灣實驗教育聯盟
- 選擇教育:設計相對應的制度
- 實驗教育團體無法使用餘裕空間
- 實驗教育經費補助
- 實驗教育的升學路徑,實驗教育不受課綱限制,大學招生只用課綱命題選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