贊成我國使用核電
出自六年制學程
在2020年8月25日 (二) 12:55由
丁志仁
(
對話
|
貢獻
)
所做的修訂版本
(
差異
)
←上個修訂
| 最新修訂 (差異) | 下一修訂→ (差異)
跳轉到:
導覽
、
搜尋
正面的觀點
核電不排放二氧化碳。
核電進口一次原料可以使用半年以上,比較不怕海運、空運封鎖。
核電也能有一定的發電量,不像水力或地熱,在台灣發電量有限。
核電白天晚上、晴天雨天、有風沒風都可以發電,做為需要穩定的「基載電力」很適合。
台灣缺乏天然能源,百分之九十以上的能源都仰賴進口,不能放棄任何一種能源選擇。
核電可以和火力、水力、綠能的優缺點互補,構成完美的電力結構。
風險控制
人類從之前的核能安全事故記取教訓,已經做好了抗地震、抗海嘯的安全準備。
分類
:
公案討論
六年制學程/01/公案討論
導航
個人工具
登入
名字空間
頁面
討論
變換
檢視
閱讀
檢視原始碼
檢視歷史
動作
搜尋
導覽
首頁
近期變動
隨機頁面
使用說明
工具箱
連入頁面
相關頁面修訂記錄
特殊頁面
可列印版
永久連結
頁面資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