六年制學程課發例會/3:修訂版本之間的差異
出自六年制學程
(→2015.12.18) |
(→2015.12.18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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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149 行: | 第 149 行: | ||
*適合跨校選修的選修課: | *適合跨校選修的選修課: | ||
**可以跨校選修: | **可以跨校選修: | ||
− | **# | + | **#進階數學及科學2:場地須有網路投影機及學生使用之電腦,學生須有基礎。 |
− | **# | + | **#網頁程式撰寫:場地須有網路投影機及學生使用之電腦,學生須有基礎。 |
− | **#動手玩創意/ | + | **#動手玩創意/進階:場地須有網路投影機及學生使用之電腦,學生須有基礎、興趣、材料費。 |
− | **# | + | **#農園:場地須一部分在新埔國中。 |
− | **# | + | **#勾針編織:外修生要收費。 |
− | **# | + | **#日文2:同學要分擔講師費,經過簡單的入班測驗。 |
− | **# | + | **#籃球社:上課處要有籃球場,分擔教練費用。 |
− | **# | + | **#Inkscape向量繪圖:場地須有網路投影機及學生使用之電腦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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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*不收外修 | **不收外修 | ||
**#空手道:不收外修,可加退選 | **#空手道:不收外修,可加退選 |
2015年12月31日 (四) 14:54的修訂版本
目錄
2015.09.11
- 由蔣誼邵至本班上三次性教育課程。
- 當晚家長會議向家長說明,並與家長商量
- 改成含初談 3+1 次,第一次對家長
- 和學程討論課程設計
- 有丁丁或天安在
- 自主學習與「家教」錯開原則
- 自主學習判準:是否成為社團與選修,供其他同學選修
2015.09.18
- 性教育
- 凌煙負責和老師聯絡
- 丁丁繼續找周明德
- 面山教育
- 士賢負責和老師聯絡
- 家長進修活動
- 天安和小多去處理
- 選修課對同學有無幫助
- 新同學的學習情形:
- 選修課的課程設計紀錄
- 常規:
- 冷靜措施,嚴格實施。
- 自主學習回家?請家長來校討論。
- 午休排桌子當牀?513為軟墊區。
2015.09.25
- 在第十一週週五上午,安排一次活動,讓舊同學回顧過去兩年多來的進步。
2015.10.02
- 性教育課程,蔣誼劭所建的雲端硬碟資料夾是路人甲路人乙都可以看的內容。由丁丁另建群組內才可以看的資料夾,以及通訊群組。
2015.10.16
- 世界和平遊戲(WPG)
- 進行後十週週五上午正式選課:WPG、Inkscape(本次五人以上成班)、敘事(本次五人以上成班)、同學提議的其他選修課程。
- 如果敘事課沒有成班,天安加入 WPG 助教,其不能來校的週次由丁丁代理。
- 調查老師們參加 WPG 助教的意願。
- 性教育:
- 通訊群組為 6yearsexeducation@googlegroups.com ,學程老師及蔣誼劭才可以看及發信。
- 雲端硬碟資料夾叫「六年制學程性教育」,學程老師及蔣誼劭才可以看及存放檔案。
- 月考
- 閱讀測驗:在 A 、 B 卷之外增加 C 卷, C 卷不考閱讀測驗但計分打折。
- 只有任課老師(不論是老師還是家長)可以出月考題目,英文課的任課老師是麗熒,所以麗熒才可以出英文考卷,哲寬媽不是英文課的任課老師,不能出英文課的月考考卷。
- 英文閱讀測驗,請略調整文字或問題,不要完全按練習卷的內容。
- 同學進步回顧,進行日期 11.13(五) ,還沒開始設計。
- 大隊接力
- 選拔測驗可以應同學要求重測,但兩次成績要取成績較好者,不是取後一次成績。
- 月考後晨課增加大隊接力練習。未參加大隊接力的同學按晨課正常進度上課。
- 家長薩提爾進修
- 家長進修用 515
- 同學備課用 517
- 胡英文備課羽球改攀岩,不行,這樣變成外聘教練在上課,不是同學在上課。
- 惟智飛行器改獨輪,請考慮是否有充足的獨輪供同學練習。
2015.10.23
- 世界和平遊戲(WPG)
- 10.22 經過同學在六個選項選中選成兩組
- 陳思諭教柯欣妤日文
- 另 28 位選 WPG
- 與陳思諭、柯欣妤談需不要老師陪同協助。
- 其他老師投入 WPG 的秩序維持。
- 天安投入 WPG 助教。
- 10.22 經過同學在六個選項選中選成兩組
- 家長薩提爾進修:已備妥。
- 同學進步回顧,進行日期 11.13(五)。
- 家長用 email 寄給雅敏,不給其他家長看到。
- 學生寫自己、再寫別人,紙本交各組導老師。新生也要寫。
- 老師寫若干同學優點或進展,透過電腦介面。
- 名稱待定。
- 家長晤談:
- 張祐豪
- 孫紹傑,三方晤談
2015.10.30
- 國三學分制:
- 公案討論檢討:
- 彥廷是否願參加演示小組。
- 同學進步回顧,進行日期 11.13(五)。
- 家長用 email 寄給雅敏,不給其他家長看到。
- 學生寫自己、再寫別人,紙本交各組導老師。新生也要寫。寫聯絡簿(凌煙)
- 老師寫若干同學優點或進展,透過電腦介面。
- 名稱:真心好話大冒險,我來我見我成長,不要再叫我小屁孩,看見自己,經老師投票:真心好話大冒險(4票)。
- 職涯探索:
- 蛙大:講滿 3 節,做過許多工作,投 Discovery 拍片+ 開咖啡店 3 店 + 文創 Maker ,one note
- 柑園:去的同學對傳產興趣不大,有可能都沒選傳產。改善交通規畫。傳產要先介紹。
- 真人圖書館:插畫家,同學聽有專心,但同學沒什麼問題。
- 同學行為問題:
- 胡英文:須管制金錢,修正自我中心,體力過剩,
- 吳文瀚
- 胤閎:一直講沒辦法停
2015.12.11
- 母王秀珍希望子林楷博來就讀學程,林楷博不願意來就讀學程,丁丁答應讓同學考慮三天。
- WPG
- 核能帝國記帳功能消失
- 柯智懷決定開設委外服務
- 檢討各種處理方式的利弊得失,以及遊戲的界限在哪裡?
- 雅敏反映紹傑質疑天安和丁丁參與,天安和丁丁表示「解釋」尚在遊戲規則範圍內。
- 百品報告預演時間協調
- 同學主題備課預演時間協調
- 找全班「看『老鷹想飛』」的負責老師,並且因之調整課程。結果:雅敏志願。
- 協調性教育課程前置活動,周明德老師的家長的家長成長活動。
2015.12.18
- 討論「大地追蹤」課程:
- 我之前有提議過「李後璁」這個年輕人來帶大地追蹤的社團課,但因為他自己的工作室和戶外活動忙,所以想說請他來班上先做職涯分享他正在做的事。想問丁老師可以安排嗎?看是否可以學期末還是下學期初?
- 稍為詢問了一下後璁的時間:「12月的21或28可以,1月的週一都有安排了~2月的話,目前22或29可以~」
- 這是李後璁臉書的工作室:https://m.facebook.com/motherearthtracker/
- 他的分享內容很精采,會有他在美國跟著湯姆布朗老師學習當追蹤師,去阿拉斯加過原始生活,拍攝「夢想海洋」紀錄片的甘苦練習,和去尼泊爾的體驗 …等。
- 他的鐘點費$1600/1小時。分享會應該2小時就可以。不知學程能否負擔?
- 如可以安排,但沒有這預算,哲鳳可以支付哦!
- 聖誕節活動
- 策畫同學要玩「交換禮物」
- 策畫同學要策畫同學看電影
- 奕宏遺缺,同學遞補處理:
- 林楷博不來就讀。
- 週二再聯絡葉耕宏(家長),一樣是因同學決定留在原體育班棒球隊,而不來就讀。
- 目前須看有無候補同學,有就聯絡。
- 天安強化干擾上課秩序提案:
- 增加冷靜措施處理規則:任課老師為了維護課堂進行的順利,在同學干擾課堂的行為進行適當處置或提醒之後,若仍無具體成效,可以視情況要求該位同學在該堂課中立即實施冷靜措施。該同學若在該學期被任課教師要求執行冷靜措施累積三次之後,移交裁判處以一至三天的停學措施。
- 說明:原規則中同學干擾課堂的情況,僅能以口頭警告並累積十次之後處以冷靜措施的方式處理,但是口頭警告缺乏效果時,就難以即時處理課堂干擾行為影響學習的問題。因此,為了維護大多數同學學習的權益,也讓任課教師更能執行其教學的職責,同時,也讓干擾上課秩序的同學,得到及時、適當的回饋,使其日後更能因此而調整上課的狀態,增加學習的可能性,故增訂此項規則。
- 張胤閎冷靜措施處理:
- 日期
- 工作內容
- 整理並清潔書櫃
- 抄朱子治家格言十遍。
- 抄「將進酒」十遍。
- 填寫世界地圖72國
- WPG
- 蒼蠅王陷阱,WPG的若干處境和學程有點像。
- 孔平要允許同學上課玩魔術方塊,遊戲的界限在哪裡?模糊上下課的界限。
- 遊戲規則→布署動力結構→穩固遊戲抵抗內外破壞。
- 為反對而反對。
- 說髒話:有同學反映聽到老師說髒話會導致他感覺不舒服,請向老師們反映。
- 適合跨校選修的選修課:
- 可以跨校選修:
- 進階數學及科學2:場地須有網路投影機及學生使用之電腦,學生須有基礎。
- 網頁程式撰寫:場地須有網路投影機及學生使用之電腦,學生須有基礎。
- 動手玩創意/進階:場地須有網路投影機及學生使用之電腦,學生須有基礎、興趣、材料費。
- 農園:場地須一部分在新埔國中。
- 勾針編織:外修生要收費。
- 日文2:同學要分擔講師費,經過簡單的入班測驗。
- 籃球社:上課處要有籃球場,分擔教練費用。
- Inkscape向量繪圖:場地須有網路投影機及學生使用之電腦。
- 不收外修
- 空手道:不收外修,可加退選
- Gimp:
- 可以跨校選修:
2015.12.25
- 討論「大地追蹤者李後璁」職涯分享日期:2016.2.16 10:10-12:00
- 張胤閎冷靜措施檢討。
- 和婉琪聯絡情形。
- 天安強化干擾上課秩序提案:
- 增加冷靜措施處理規則:當同學嚴重干擾上課秩序時,任課老師為了維護課程順利進行,在對同學干擾上課秩序的行為,進行適當處置或提醒之後仍無效果,可以要求該同學在該堂課中移至自主學習教室進行「獨自學習」。同學在一學期內被各教師要求「獨自學習」累積三次之後,移交二級裁判處以一至三天的停學。
- 說明:原規則中同學干擾課堂的情況,僅能以口頭警告並累積十次之後處以冷靜措施的方式處理,但是口頭警告缺乏效果時,就難以即時處理課堂干擾行為影響學習的問題。因此,為了維護大多數同學學習的權益,也讓任課教師更能執行其教學的職責,同時,也讓干擾上課秩序的同學,得到及時、適當的回饋,使其日後更能因此而調整上課的狀態,增加學習的可能性,故增訂此項規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