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不錯學群/02/孫伯罕課程計畫」修訂間的差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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於 2021年2月10日 (三) 12:54 的修訂
109-2課表
- 第1周~第8周(2/22~4/18)
日期 | 星期一 | 星期二 | 星期三 | 星期四 | 星期五 |
---|---|---|---|---|---|
上午 | 實習晤談(導師與陶傑老師晤談) |
不錯學群必修課 10年級自學申請 | 實習 | 實習 | 實習 |
下午 | 導師時間 | 不錯學群必修課 新北市成果發表準備 | 實習 | 實習 | 實習 |
- 第9周~第20周(4/19~7/31)
日期 | 星期一 | 星期二 | 星期三 | 星期四 | 星期五 |
---|---|---|---|---|---|
上午 | 實習 | 不錯學群必修課 10年級自學申請 | 實習 | 實習 | 實習 |
下午 | 導師時間 | 不錯學群必修課 請老師提供課程,或列為實習 | 實習 | 實習 | 實習 |
- 註1:【不錯學群必修課】包括成果發表、下學年(二年級)自學申請、實習晤談、(視疫情情況得調整為線上晤談(導師(家長)也出席線上晤談)。
- 註2:【導師時間】導師為學生家長擔任,每天晚上6點為導師時間;並根據上課/實習之需求,與實習方協調後,微調實習場域與實習內容,進行積極有效率的協商。
- 註3:【實習】視同就業之體驗,無所謂「實習空檔」,導師(家長)將視情況需要,安排學生接觸不同職場做體驗。
注意事項:
- 必修課時間請準時到校,如需請假,除病假外,須於請假日前一週內申請。
- 請提供導師(孫仲輝)個人學經歷,修正計畫「教學人員」欄位使用。
- 職場體驗以單一場域為限,工作時數需符合勞基法相關規定。
請依法規要求修改註2、註3 - 實習晤談非必修課程,如需安排請再約時間討論如何進行,並繳納相關費用(必修課如下,請參考)。
個人自學申請 必修,提供輔導和場地 對新北市成果發表 必修,提供輔導和場地 自主學習 必修,提供場地,與家長共同輔導 職場實習
- 請補三方合約草案
- 請提供職業技能訓練計畫
- 契約書內載明之工作時間,須與課程表一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