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不錯學群/02/孫伯罕課程計畫」修訂間的差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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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註1:【不錯學群必修課】包括成果發表、下學年(二年級)自學申請、實習晤談、(視疫情情況得調整為線上晤談(導師(家長)也出席線上晤談)。
 
*註1:【不錯學群必修課】包括成果發表、下學年(二年級)自學申請、實習晤談、(視疫情情況得調整為線上晤談(導師(家長)也出席線上晤談)。
 
*註2:【導師時間】導師為學生家長擔任,每天晚上6點為導師時間。
 
*註2:【導師時間】導師為學生家長擔任,每天晚上6點為導師時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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===三方合約草案===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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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http://nice-learning.tw/uploadFiles/不錯學群/孫伯罕/三方合約草案.jpg 三方合約草案]
 
===附件一、職業技能訓練計畫===
 
===附件一、職業技能訓練計畫===
 
#實習內容包括以下八點來培養創新、創意與實踐的能力:
 
#實習內容包括以下八點來培養創新、創意與實踐的能力:

於 2021年2月10日 (三) 13:04 的修訂

109-2課表

  • 第1周~第8周(2/22~4/18)
         
日期 星期一 星期二 星期三 星期四 星期五
上午 實習晤談
(導師與陶傑老師晤談)
不錯學群必修課
10年級自學申請
實習實習 實習
下午 導師時間 不錯學群必修課
新北市成果發表準備
實習實習實習
  • 第9周~第20周(4/19~7/31)
         
日期 星期一 星期二 星期三 星期四 星期五
上午 實習 不錯學群必修課
10年級自學申請
實習實習 實習
下午 導師時間 不錯學群必修課
請老師提供課程,或列為實習
實習實習實習
  • 註1:【不錯學群必修課】包括成果發表、下學年(二年級)自學申請、實習晤談、(視疫情情況得調整為線上晤談(導師(家長)也出席線上晤談)。
  • 註2:【導師時間】導師為學生家長擔任,每天晚上6點為導師時間。

三方合約草案

三方合約草案

附件一、職業技能訓練計畫

  1. 實習內容包括以下八點來培養創新、創意與實踐的能力:
  2. 活動記錄:教育四方匯活動紀錄。
  3. 活動邀約:專題演講邀約及舉辦。
  4. 助教工作:工作坊助教。
  5. 資訊彙整:國內外教育議題資訊收集整理。
  6. 線上行銷:台北市家長協會的線上影響力行銷。
  7. 整理分析:歷年業務之資料整理與數據分析。
  8. 影音培力:紀錄片賞析與數位學習歷程影片製作。
  9. 體驗課程:諸如TMS、Accupass、Lead fot Taiwan倡議活動,青年培力計畫、等各項自主學習培訓課程之合作與推廣。

注意事項:

  1. 必修課時間請準時到校,如需請假,除病假外,須於請假日前一週內申請。
  2. 請提供導師(孫仲輝)個人學經歷,修正計畫「教學人員」欄位使用。
  3. 職場體驗以單一場域為限,工作時數需符合勞基法相關規定。
    請依法規要求修改註2、註3
  4. 實習晤談非必修課程,如需安排請再約時間討論如何進行,並繳納相關費用(必修課如下,請參考)。

個人自學申請必修,提供輔導和場地
對新北市成果發表必修,提供輔導和場地
自主學習必修,提供場地,與家長共同輔導

職場實習

  1. 請補三方合約草案
  2. 請提供職業技能訓練計畫
  3. 契約書內載明之工作時間,須與課程表一致。